播音主持人
形象的多重关系
包括三个方面:一是
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的关系;二是内在
素质和外在形象的关系;三是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1、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的关系
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①职业形象是
播音主持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形象,个人形象是
工作之外的生活所表现的形象,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播音员支持人身上的光环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依托于特殊的公共资源-
广播电视强势
媒体的影响力而存在的,播音员主持人不能滥用职业形象、将个人形象“神话”把集体创作成果归功于个人的作用。
②职业形象与个人形象会相互影响,由于播音主持工作的特殊性,对于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都要严格约束,避免因个人的负面表现影响到职业形象、波及到媒体的形象。
2、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的关系
①内在素质是指播音员主持人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内在素养,包括道德情操、价值取向、审美趣味、学识修养、性格特征等方面;外在形象是指播音员主持人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外在形象形象特征,包括声音、容貌、服饰、化妆、发型、体态等方面。
②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的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内在素养会反映在播音员主持人对
节目的把握上、在外在形象中自然表现出来,包括其对创作方向的把握、职业工作的综合能力、也包括其对声音、着装、化妆、
造型、肢体
语言、精神面貌等各方面,内在素质是外在形象的主导和关键,外在形象就是内在素质的外化表现;外在形象所遭受的反馈、外在形象的调整也会影响到内在素质的改变。
3、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从属关系,个人是集体中的一员,集体由个人集合而成。逛播电视节目经常表现为播音员主持人个人的行为,但实际上凝聚了纸片、策划、灯光、
摄影、化妆等等多个工种上的付出和辛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播音员主持人在展示自己的职业形象的同时也代表了集体的形象。播音员主持人要摆正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①要加强同集体的合作,树立团队意识,几级主动地与
其他集体成员合作与配合,不能将个人凌驾于及体制上。广播电视的传播需要群体性的创作,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多种业务的协调才可以达成目的,播音员主持人离开集体是难以独立的顺利完成任务的,而且集体性搭配的工作效果比个人单独
活动、简单相加的效果要出色的多。
②要刻苦钻研和努力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做好集体的对外代表。
③要反对只顾个人利益、将集体智慧的成果完全归于纯粹的个人
表演和将所有事物、疏漏归咎于集体的不足和错误倾向。尤其要注意:播音主持应该显示一定的个性,强化和美化节目所需要的那部分自我,但要淡化和弱化节目所不需要的那部分自我,避免不顾节目需求、一味的“张扬自我”“展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