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员主持人在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形象,包括声音形象,屏幕形象和社会公众形象。
1、声音形象:播音员主持人通过声音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面貌和气质。
声音形象要求:音色纯正,语音规范,语言自然大方,庄重,沉稳,大气,具有权威性,真实可信。
2、屏幕形象:播音员主持人通过屏幕所反映出来的精神面貌和气质。
屏幕形象要求:庄重大方,文明得体,服饰,发型,化妆,举止等要符合栏目要求,符合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真实自然,亲切可感。
3、社会公众形象:播音员主持人是广播电视传播的形象代表,这一特殊的岗位使得播音员主持人形象应具有公众人物的特点。
作为公众人物,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确立正确的公众人物观念,为社会树立良好的典范形象。
二、播音员主持人形象的内涵
(1)作为媒体直接代言人,代表媒体的形象,负有重大社会责任。
(2)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具有较大影响力,应成为”德艺双馨”的新闻工作者。
三、塑造播音员主持人形象的意义和作用
(1)有助于塑造媒体形象。他们的形象是媒体对外的代表,是媒体综合实力的体现。他们的表现,直接反映了一个媒体的价值取向,文化选择和综合实力,直接影响媒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
(2)有助于先进文化的传播。由于播音员主持人在广播电视传播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使得播音员主持人在先进文化的传播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导,示范和影响作用。
播音员主持人在进行大众传播,塑造形象时,要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关注社会效益,努力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四、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的关系
职业形象是播音主持工作所必需的,既不能把它与个人形象混为一谈,也不能以它来代替个人形象。如果混淆或分不清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错把政府和人民赋予的话语权,媒体的形象和影响,集体的智慧与努力通通归功于个人,”神话”个人形象,滥用职业形象,就会造成恶劣影响,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五、播音员主持人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
内在素质:是指播音员主持人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情操,审美趣味,价值取向,学识修美,性格特征等内在素养。
外在形象:是指播音员主持人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的形象特征,包括声音,容貌,服饰,化妆,发型,体态等。
内在外在形象的关系:内在素质是外在形象的主导和关键,外在形象就是内在素质的外化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