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市、区)招生办签发的艺术类高考报名《确认卡》或《报考证》(各省名称不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2.各考点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3.外省不设考点的地区或所在省考点没有安排考试的专业,考生需要跨省报考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有重复报考者则以其中最低考试成绩计入最终成绩。
4.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可参考《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指南》相关内容。(可登陆我院招生资讯网页查看
5.本科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广告学(广告策划、媒体创意)、美术学(书法、美术史论)、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商务)、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文化创意与管理、文化旅游策划与管理)、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含高职专科)、录音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像数字传播、电视编辑与网络传媒)、表演(歌舞表演)专业(方向)为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方向),仅报考以上专业的广西籍考生不需参加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只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外省考生报考的专业如涉及到户籍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的专业,必须参加省级统考,如考生所在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达标要求的则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6.华侨、港、澳、台考生可根据拟报考专业,选择我院在外省设有考点的地区参加专业考试,高考文化考试按联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7.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8.已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