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情感节目收视率的飙升,"放大"隐私的现象也遭到了尖锐的质疑和批评。一些听众反映,不少情感节目的话题重复、形式雷同,走进演播室的男男女女几乎都有离奇曲折的情感经历,不是婚外恋,就是第三者,这些并不美好的情感故事被反复地展示,除了满足听众的窥视欲、作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以外,很难给人更多启示。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与主持人的素质和主持艺术分不开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就是没有真的深入百姓生活,反映百姓的喜怒哀乐,最后成了只谈感情不服务的"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节目。情感节目的生命力在于真实,那么,如何增强广播情感类节目的服务性和文化品位呢?笔者认为,在广播情感节目中巧妙地寓情于事、寓理于情非常重要。
节目要办出特色,才符合受众的个性化需求,才受听众喜欢。要办出特色,前提是定位要准确。情感类节目要"重在'情',根在'爱',淡于'奇',贵在'引'".节目的服务性要体现在通过节目中的交流帮助听众提高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如有些听众对试婚、同居、不负责任的性行为等看作正常,而不知其危害性。针对这些,在做节目时,就要将案例溶入话题中,将法律知识融于社会生活中,以案释法,以案论理,使听众在不知不觉中了解法律知识,自觉地以"法眼"来审视社会及家庭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以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并通过热线讨论,培养听众的健康心理、心态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