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报考条件,参加2017年普通
高考的
考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办法
1.专业测试报考:根据教育部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级
考试涉及到的专业,我院直接使用省级专业成绩;省级
考试未涉及的专业,我院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成绩,考生须在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同时填写并交回《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征询志愿表》(在天津
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兼报津沽学院”选项),即兼报津沽学院志愿。未填报津沽学院志愿的考生不具备获得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
资格。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征询志愿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在网报时兼报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院各专业(方向)发放考生专业测试合格证以及
录取时的依据。天津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安排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
摄影专业在吉林省、陕西省、四川省承认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湖南省、福建省、浙江省、河南省承认摄影摄像摄制类统考成绩,除以上七省外在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江苏、湖北、天津等其他省份承认天津师范大学摄影专业成绩;
声乐表演方向统考承认各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演唱)方向成绩;
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校考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相应专业(方向)的
初试成绩;
现代音乐表演方向合格证类型必须符合我院招生范围;该方向校考承认天津师范大学、天津
音乐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
艺术学院相应专业(方向)的初试成绩(我院按满分100分制折算兼报考生成绩,并发放合格证。)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在山西省不承认联考成绩。
2.专业测试合格证:对报考非省级考试专业并参加了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测试的考生(含参加天津
音乐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专业测试的现代音乐表演方向考生),我院将按照1:4(招生计划数:专业测试合格人数)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方向)的合格
分数线,达到我院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17年4月15日前收到专业测试合格证(即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测试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4月5日后上网查询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合格
分数线非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分数线将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
3.文化考试报考:获得省级
专业考试合格证或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
报名手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4.高考填报志愿: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专业测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安排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对合格生源不足省份我院将编制“0”计划,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如达到录取标准我院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获得省级专业考试合格证或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志愿。(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
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六、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艺术设计:在文化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在文化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不考虑英语单科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在专业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方向)对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办公室:022-23766422;022-2376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