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本科各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专科各专业不低于40分(专业成绩优秀者外语单科可适当降低)。
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
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
电视剧制作、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各专业要求高考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九、注意事项
(一)“四川音乐学院绵阳
艺术学院(独立学院)”招生相关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
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网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询电话: 0816—6357996
(二)校本部考点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有关安排
2017年3月6日至7日上午专业考试报名,3月9日下午张榜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10日至3月12 日进行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3月13日开始进行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面试科目考试时间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面试和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省外音乐类招生考点有关说明
考生在同一考点
报考音乐类多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中若均含有“
视唱练耳及
乐理(三)”[视唱(面试),练耳及
乐理(笔试)]科目,考生只需参考一次。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自负其责。
(四)“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省外音乐类各考点考生直接在试卷上答题,校本部考点考生采用答题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
(五)凡报考
声乐(
美声、民族唱法)、
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须检查
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确定。
(六)音乐类各专业考生“
器乐演奏”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七) 身高要求:
中国舞表演、中国
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音乐剧、戏剧影视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各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
(八)我院三年制专科各专业只面向四川招生,所有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凡不按此规定填报我院各专业的高考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
(九)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分文理,按我院规定的录取方式将文、理科考生的成绩混合在一起排序,同时投档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我院招收
留学生和境外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
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十一)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
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二)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三)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四) 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我院于4月中旬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sw.sccm.cn;公布时间10天左右)。在此期间,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按网上的查分要求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我院招生处只将专业考试合格者的成绩通知单于4月中、下旬邮寄给考生。
(十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