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省外)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黑龙江省教师教育、艺术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摇篮,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办学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占地面积 495.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9.9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亿元,图书馆藏书370万册。学校专业、学科设置齐全,现有25个学院,57个本科专业,119个专业方向,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有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群)40 个,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9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和8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在校生4.1万人,留学生 5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3500人,其中专任教师2036人,教授、副教授9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63人。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学者和专家,其中国家级专家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66人,龙江学者2人,省级专家29人,国家级和省级名师10人,国家级优秀教师 13人,省级优秀教师46人。
做为黑龙江省高等艺术教育中心,我校承担着黑龙江省高等艺术教育教学、科研、创作、表演以及普通学校艺术专业师资和文艺界专门人才的培养等多项任务,不仅在国内同类院校中享有很高的学术地位,而且在国际上也有着一定的学术影响。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之一,音乐学还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共有12个专业40余个培养方向,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5000余人,并建有学生西洋管弦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学生军乐团以及学生合唱团。
二、招生专业
动画、绘画(油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壁画、中国画、水彩、版画、书法)、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理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城市景观、公共艺术、平面设计、金属工艺、服装设计、陶艺)、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美声、民歌、西洋管弦、现代乐器、民族管弦、键盘、艺术学理论、舞蹈表演)、表演(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等专业及专业方向。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招。
三、报考条件
1.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戏剧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2.报考表演(戏剧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及专业方向不可以兼报。
四、考试科目
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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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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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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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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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隶书临摹 100分 2.书法创作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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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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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视分析写作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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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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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朗诵(指定稿件)100分 2.命题演讲100分
3.模拟主持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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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美声、民歌、西洋管弦、现代乐器、民族管弦、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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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主科(140分)
2.面试(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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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艺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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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乐学常识(100分)
3.面试(60分)
①视唱 ② 模唱 ③乐理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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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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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器乐演奏(40分)
2.歌曲写作(100分)
要求写作钢琴伴奏;
3.面试(60分)
①视唱 ②模唱 ③乐理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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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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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声乐演唱:中外歌曲任选1首(70分)
2.器乐演奏:中外乐曲任选1首(70分)
3.面试(60分)
①视唱 ②模唱 ③乐理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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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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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剧目表演(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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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戏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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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演(100分)
2.朗诵(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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