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影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是高科技的产物。数字电影,是指以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并通过卫星、光纤、磁盘、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将数字信号还原成符合电影技术标准的影像与声音,放映在银幕上的影视作品。从电影制作工艺、制作方式、到发行及传播方式上均全面数字化。可视为完整意义上数字电影。
数字电影诞生20世纪80年代,是高科技的产物.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传统电影制作做不到的镜头需要借助电脑完成,或者运用了电脑技术会使影片更完美.于是传统电影引入数字技术。从国际来讲,经过初期阶段的摸索,目前数字电影技术已经很成熟,创作人员已从过去单纯地运用数字特技逐步转化为将其与传统摄制、传统特技融为一体的表现手法。在国内数字电影虽已在六七年前开始尝试但真正起步是在1996年长沙全国电影工作会议以后,在这次会议上“数字电影制作”被隆重地提上日程,确定为我国电影技术今后发展的突破口,在此之后,国家瞄准世界先进的电影数字制作技术,投入了大量资金,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1999年,国家计委批准了广电总局的“电影数字制作产品示范工程”。
自从卢米埃尔兄弟发明电影以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胶片成为电影图象和声音的唯一载体,电影银幕所展现出的色彩斑斓、声情并茂的影像令全世界亿万电影观众如痴如醉。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数字技术已成为当今世界领先的技术,电影经过百年磨砺,现今已向数字化发展。近年来,数字电影经过了不断完善和更新后,随着21世纪数字时代的到来,终于来到了我们身边。
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数字电影,是指以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并通过卫星、光纤、磁盘、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将数字信号还原成符合电影技术标准的影像与声音,放映在银幕上的影视作品。制作完成之后,数字信号通过卫星、光纤、磁盘、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放映时通过数字播放机还原,使用投影仪放映。从而实现了无胶片发行、放映,解决了长期以来胶片制作、发行成本偏高的问题。 相比传统的胶片电影,数字电影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节约了电影制作费用,革新了制作方式,提高了制作水准。 通过高清摄像技术,实现了与高清时代的接轨; 数字介质存储,永远保持质量稳定,不会出现任何磨损、老化等现象,更不会出现抖动和闪烁; 传送发行不需要洗映胶片,发行成本大大降低,传输过程中不会出现质量损失; 而如果使用了卫星同步技术,还可附加如直播重大文体活动、远程教育培训等等,这一点是胶片电影所无法企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