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5月14号,一份"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建议人是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俞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腾彪和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的许志勇,三人都是法学博士。
这份公民建议书非同寻常之处在于,这是公民依照《立法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有关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的举动。这份建议书,以民间形式启动了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程序,罕有先例。
近期湖北青年孙志刚命丧广州收容救治站的事件,是直接引发三位法学博士递交建议书的动因。他们写道:《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有关规定,实际上赋予了行政部门具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而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他们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我国现行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属于《立法法》中规定的'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应该予以改变,或撤消。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我国的宪法审查程序,《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行,而2000年颁布实施的《立法法》,则首次赋予了普通公民对违宪审查"提出建议"的权利。
这篇有关法制内容的报道以小见大,颇具宣传价值。其专业性难点主要反映在播报中重点的选择和突出以及语气的连贯与思辨上。如果不在专业内容的理解上下够工夫,很可能会因为传授者未抓环到要点或未理清局部内容的内在联系,而使听的人恍恍惚惚,一知半解,难于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下面先谈谈重点的选择和突出:
1."这份建议书,以民间形式启动了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程序,罕有先例。"
这句话鲜明地点出了这个事件的典型意义和它的新闻价值,也比较直接地体现了宣传目的。它无疑是这篇报道最重要的重点句。那么,在有声语言表达上怎样处理才能显示出其重呢?一个办法是在整体较明快的节奏中,行进到此句时语速相对慢,语气相对加重。另一个办法是精选此句重音,只保留"民间"和"行使"两处,并运用不同的方法将其表达出来,比如用延展式处理"民间"、用有力弹动处理"行使".
2.他们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我国现行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属于《立法法》中规定的'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
这句话揭示了"提出建议"这一事实的根本依据,也是本篇的重点句。在有声表达处理上首先还是努力先将最本质的内容提拎出来,为此需要做两步工作:一是重音的筛选和对筛选后留下的几个重音的不同强调方法。这句话最后留下了三个词作为重音、次重音,我们可以对它们分别采取不同的表达方式予以强调,比如"行政"延展、"宪法"扬起、"抵触"加力;二是打破标点符号的限制,注意整体语气的转折与关联。比如在"《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之后不做停顿,而是抢半口气用递进、揭示的语气顺势带出"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而后语式一落就势偷换半口气,从容肯定地道出:"与我国现行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接着平稳地换口气,用接续肯定的语气稍稍扬起、语法关系清晰地给《收容遣送办法》定了性:"属于/《立法法》中规定的/'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最后语式一扬补进一点气,干脆有力度地结束此句:"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