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情感如何运用?这也是朗诵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一般来说,朗诵的开始应该是较为平易近人的。因为尽管朗诵者可以在出场前展开丰富的想象,激发自己的情感,但受众的情绪却有待于一步一步地去启发、诱导、调动。然而,我们常看见有的朗诵者不是依作品的感情发展顺序和受众的接受规律,一上来就想"征服"受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万分激动的爆发式的情绪开始了。可受众在思想感情上却毫无准备,这样不但不易受到感动,反而莫名其妙,甚至被惊呆了。有时候,朗诵者十分卖力气,喊得声嘶力竭,大汗淋漓,甚至激动得声泪俱下,不能自已,而受众却无动于衷,这是最难堪不过的事了。过分激动会导致朗诵失败。比如方殷在电台朗诵《送别难童》一诗,就由于情绪过早和过分的激动,诵至中途哭了,不得不请求听众原谅,让他感情平静一下再重新朗诵。诗人高兰两次朗诵自己的诗作《哭亡女苏菲》,也因对分激动而泣不成声,未能终篇。因此,朗诵首先要根据材料本身对感情的要求,对自己的情绪适当加以控制,有起承转合,也要能收能放。大家都知道,一个善于讲笑话的人,他自己却不笑。
总之,在朗诵时,既不能过分激动、哭哭啼啼,又不能熟而生假、矫揉造作,那都会使听者感到不适的。朗诵要力戒与朗诵材料无关的副语言,诸如哭、笑、叹气、咳嗽等,而应当力求获得自然的表现力,做到有节有度,不温不火,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