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作为一门学科,它的理论体系大体可以分为下列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述播音工作的性质、任务、要求,播音创作的原则、过程、层次。
第二部分:发音与发声。介绍普通话语音在播音中的作用与应用,说明气息、声音、吐字、共鸣诸方面的生理心理根据及其调节使用的法则。
第三部分:创作与表达。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的创作方法,思想感情的运动。
第四部分广播播音与主持和第五部分电视播音与主持,分别介绍广播播音和电视播音的不同语言内容的各种共性要求及不同表达方法。
这五部分都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划分还是比较明显的。在"播音心理学"、"播音美学"的范畴中,同这五部分密不可分,只是层次较高,舍弃了一般的、基础性的阐述论证。"播音心理学"、"播音美学",还有"播音教学法"是学科的延展内容,应该另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