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招生简章:播音主持专业福建省内省外录取原则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具体如下:
(一)在
教育部、
考生所在省份
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8年
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
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专业统考
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
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