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2017年表演专业(艺术体操、舞蹈)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测试类别及测试指标与分值
类别
|
复试
|
||
指标
|
基本形态
|
专项技术
|
综合能力
|
体型
|
难度动作
|
||
分值
|
10
|
40分
|
50分
|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基本形态(共10分)
1、体型
①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
②成绩评定:5分起评。根据考生的身体线条进行评分。
2、形象
①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五官端正,气质佳。
②成绩评定:5分起评。根据考生的条件进行评分。
(二)专项技术(共40分,艺术体操与舞蹈考生内容相同)
1、下桥
①测试方法:站立开始,两腿与肩同宽,两臂伸直,髋充分向上顶起。测量手中指与脚跟间的距离(以距离远的一侧测量并计算成绩)。
②成绩评定:10分起评,手指触脚跟不扣分,每相差1厘米扣0.1分。
2、平衡动作(前、后、侧搬腿平衡)
①测试要求:任选一腿完成三个方向的搬腿平衡动作,每个方向平衡时间保持2秒以上。
②成绩评定:10分起评。
3、挥鞭转
①测试要求:不少于5圈。
②成绩评定:10分起评。
4、倒踢紫金冠
①测试要求:原地或进行间完成均可。
②成绩评定:10分起评。
(三)综合能力(共50分,艺术体操与舞蹈任选一项)
1、艺术体操成套器械展示
①测试要求:考生任选一项器械,按艺术体操规则要求自编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10秒到1分30秒,音乐自备。
②成绩评定:50分起评。
2、舞蹈剧目表演
①测试要求:考生自选音乐、服装、道具进行舞蹈剧目表演,时间为1分10秒到1分30秒,音乐自备。
②成绩评定:50分起评。
三、说明
1、所有技评内容均由4-5名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为该项内容的最终有效得分。
2、考生必须穿紧身服或比赛服;
3、自编成套动作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按相关规则要求自备标准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