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招考中心在划定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线时规定,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设置的13所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文化分数。
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设置的13所院校分别是:清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山西省招考中心要求,其他院校在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文化分数时,须达到山西省划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录取原则和办法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