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是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建校63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聚向上、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精神,现已成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已有19年办学历史,具有完善的办学条件及硬件设施,教学活动规范而严谨,教学成效突出。教学中既注重学生的专业基础训练又注重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2005—2015年,学生作品获得全国和省级展览与大赛260余项奖励:其中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金奖3项、银奖3项、铜奖5项、优秀奖30余项;全国第六届白金创意平面设计大赛金奖1项;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一等奖2项,优秀奖9项;第三届“金鼎杯”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展赛银奖1项;山东省“学院杯”青年广告设计大奖赛金奖6项,银奖14项,铜奖35项;山东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金奖6项,银奖16项,铜奖21项,优秀奖84项;山东省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美术作品二等奖1项,优秀奖3项。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8年专业招生简介
音乐学院现有器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三个专业方向,2018年新增音乐教育、乐器修缮、舞蹈表演。学院重视教学质量,根据音乐学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加强实践教学,形成教学实践、艺术实践及社会实践为主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并制定严密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学院为拓展学生的就业渠道,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音乐学专业已被批准按照师范类专业招生,并设置相关课程,供学生选修。
主要开设表演(声乐、键盘、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复调、作曲、音乐教学法、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音乐声学、乐器工艺学、重奏(室内乐)、重唱、合奏(合唱)、形体等课程,培养具有合理化知识结构的专门人才,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研究以及编辑等工作。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现任院长郑中,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我国首批音乐学科的博士后研究员,曾获中国音乐类最高奖---金钟奖,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院打破传统用人模式,先后从北京、上海等专业院校引进学历层次高、科研能力强、音乐表演经验丰富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专家、教授,现已初步形成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科研课题层次高,研究方向相对集中。以“不为我有,但为我用”为指导思想,整合社会优秀师资力量,积极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同时坚持开放式办学,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开办学术研讨会、交流会,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音乐院校建立校际交流关系。
“十二五”期间,音乐学院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交叉的优势,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的原则,融合国内外先进办学理念,既保持传统音乐学科的特点,又及时调整崭新的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布局,不断提高教师在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方面的水平,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学生素质拓展为依托,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摒弃单一型的人才培养概念,努力培养和造就应用型、复合型具有较强就业创业能力的高素质音乐人才,建立具有齐鲁地域特色的先进科学音乐教育体系,为服务济南、传承齐鲁音乐文化、提高山东文化软实力做出自己的贡献。
专业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选拔优秀人才为目的。这里将以开阔的学术视野、开放的表演舞台、强大的师资阵容接纳各地的优秀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