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8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发布,2018年湖北师院音乐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计划
|
考试科目及比例
|
115
|
||
30
|
声乐80%、视唱练耳20%、
|
|
音乐学(钢琴表演)
|
10
|
钢琴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器乐表演)
|
40
|
器乐80%、视唱练耳20%、
|
5
|
理论笔试80%、钢琴10%、视唱练耳10%
|
|
80
|
||
80
|
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音乐教育、钢琴表演方向成绩
|
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中的主、副项应为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其中主副项中必须有一项为声乐。
2、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3、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与名额: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中阮、扬琴、三弦、唢呐。
4、音乐教育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有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琵琶、中阮、柳琴、扬琴、三弦。
5、音乐学(作曲)只面向湖北和湖南两省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