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广西区内投档考生
1、艺术类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另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统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成绩×3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统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成绩×40%。
二、对区外投档考生
1、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有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专业合格证。
2、艺术类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另定),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成绩×3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成绩×40%。
四、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专业素质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体貌端正,普通话良好,听辨灵敏、无色盲、色弱、夜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