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主要根据当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按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合格证;美术类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艺术设计学专业,其专业合格线会稍低于其它专业。
2、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
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
考试为准),且文化
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我校。
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动画、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仅限美术文科考生报考,美术理科考生报考无效),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考察;对报考我校
音乐类、
舞蹈类等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特别突出者优先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180分以上者(含),专业成绩可保留一年。招生处在当年10月份受理保留专业成绩手续,考生须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
材料(含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复印件、我校发放的合格证、考生自荐信原件、专业教师推荐信原件、申请表格、本年度内
素描代表
作品一件、本年度内
色彩代表
作品一件),经学校批准后电告考生。经批准的考生仍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联考并成绩合格,同时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下一年度的美术类专业测试的
报名流程并交纳
报名费,可以免考;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180分以上者(含),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联考成绩合格,
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的最低控制线,即可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和湖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的考生,录取时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