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新闻传播 主持与播音专业本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主持与播音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主持与播音专业面向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与主持的基本理论和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文化宣传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懂得并能运用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
2、掌握并能践行党和国家的新闻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
3、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4、基本掌握一门外语,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身心健康;
6、掌握广播电视播音和主持艺术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7、掌握新闻稿件、社教、文艺等类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采访、编辑播报和主持的能力;
8、适应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新闻宣传部门、各类音像制作公司的节目策划、媒介、经营管理等工作。
二、学制:三年
三、主要专业课程:
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语言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概论、现代汉语、新闻摄影、新闻摄像、化妆基础、形体、音乐赏析、表演、传播学概论、新闻学理论、非线性编辑、导游基础、婚庆解说艺术、展览解说艺术、商品推销艺术、艺术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