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画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动画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动画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和表演(体育表演)两个专业,在校学生874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6人,具备国家
运动健将水平的教师2人,具备国家一级
运动员水平的教师5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49%。部分教师先后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等称号。学院拥有功能设施齐全、技术条件先进的现代体育场馆,能较好的满足教学、
训练、比赛的需要。
该院学生素质全面、专业能力突出,多次代表江西省参加国内各种赛事。2008年7月在厦门举行的“锐阳杯”第四届华东区
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学生共取得了 5金、3银、2铜的优异
成绩。在“银河杜仲杯”世界华人
国际标准舞体育舞蹈公开赛中取得了11个第一名,6个第二名,5个第三名的好成绩。在2008年美国健美操冠军赛中,教师林志文荣获六人操冠军和1个第三名;在2008年第十八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中两对师生搭档组获第一名和第五名;在2015年10 月“皇家杯”华东六省一市体育舞蹈锦标赛上获五个第一名、六个第二名;在2015年12月第十九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师生搭档组获2个第一、另有四对选手进入全国前六名。在2016年12月第二十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师生搭档组获得冠军,另有两对选手进入全国前六名。在2015年10月“健力宝亚运啦啦队全国选拔赛”华中赛区晋级广州总决赛中
技巧啦啦操队获冠军。
表演(体育表演)
培养方向:主要专业方向有体育舞蹈与健美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熟悉表演学理论,比较熟练掌握当代体育表演的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体育表演设计、组织、编导及教学的专门人才。
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播音与主持
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广播电视
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3、表演(体育表演)专业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4、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
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报考)、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
考点报名,不允许代报。
2、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及
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
考试。
3、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的前两天。各地具体的报名及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
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网(www.yczsw.com)上公布合格名单,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95-3201926、3201962。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
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专业成绩按分省分科类(文/理)排名,不分文理科类省份直接按分省排名。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
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
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