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江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
长江大学是中央与湖北省共建,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多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2007年学校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长江大学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2003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最早上溯到1936年的湖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点,46个硕士点,81个本科专业。学校环境优美,校园景致宜人,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2、未婚,22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25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学专业。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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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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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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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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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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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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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云南、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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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承认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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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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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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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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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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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朗诵、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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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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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视奏、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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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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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视奏、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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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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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舞、基训、节奏、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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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与要求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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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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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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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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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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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声乐作品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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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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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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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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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 自选曲目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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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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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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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谱、简谱各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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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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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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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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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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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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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乐器:自选,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后,按每增加10分加0.1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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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乐表演专业
报考
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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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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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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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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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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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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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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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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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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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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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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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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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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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古诗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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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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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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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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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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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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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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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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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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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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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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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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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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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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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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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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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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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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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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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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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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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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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谱1条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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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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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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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写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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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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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专项
|
器乐
|
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
80
|
100
|
视奏
|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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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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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
|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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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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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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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写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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