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文学、新闻传播学及广播电视艺术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在掌握广播电视技术的基础上,形成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
制作的专业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广告及文化传播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编导、策划、
制作及主持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报考条件: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
舞蹈学院设有
音乐学(师范类)、
舞蹈学(师范类)两个专业,音乐学专业为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全院现有本科学生600余人,来自全国20余个省、市。
该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正、副教授14人,有的是中国
音乐家协会、
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有的担任了江西省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
音乐家协会、
舞蹈家协会常务理事;宜春市音乐家协会、
舞蹈家协会正、副主席。部分教师先后获“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奖”、“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江西省高校优秀
教材奖”等荣誉、奖励。
该院注重教学质量、注重艺术实践、注重人才培养。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
文艺汇演、专项比赛中获奖多项。舞蹈《碗》2005年7月参加“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创作一等奖、
表演一等奖、优秀学校组织奖。舞蹈《大山的声音》2015年11月参加“第四届江西艺术节”获创作一等奖、
表演一等奖。2006年8月,该院师生艺术团应邀赴日本进行艺术
交流演出,开启了江西省高校艺术团出国进行文化艺术
交流的先河。2016年9月,该院师生艺术团应邀赴香港进行艺术交流演出。
该院教学管理严格,教学手段先进。艺术教学大楼面积一万多平方米,拥有
钢琴房150余间,200余平方米的舞蹈房各5间,音乐厅1个及多间电
钢琴教室、多媒体教室、军乐团排练教室、民乐团排练教室等。艺术大楼功能完备,设施一流,为教学、创作、实践、科研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联系电话:0795-3200628
音乐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
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
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
素质的
音乐教育工作者。
舞蹈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
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
舞蹈教育工作者。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现有三大主体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设置了美术教育、数字动画、广告设计、园林设计、环艺设计、视觉传达等专业方向。 2016年,我院已经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
专业课程试点学校”之一。目前,在校学生1300余人。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拥有一万余平方米的现代化艺术教学大楼,以及美术馆、设计工作室、
电脑工作室、数字动画工作室、影视后期工作室、版画工作室、
油画工作室、
国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
服装工作室、建造工作室、摄影工作室、图书
资料室和先进的现代数字教学系统。
该院教师队伍学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师实力较强,有正副教授11人,国家级、省级美术家、设计
艺术家30多人,师生
作品入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美展和国际影展及各类国家级、省级美展、设计展
作品300余件,并获得各种奖项。毕业的学生有的已成为中国美协和省市美协会员,有的担任国内外设计、制作公司总策划和设计师。毕业生普遍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育人、关注实际、倡导创新”的理念,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培养美术教师和高级应用型人才。
联系电话:0795-3200591
美术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校美术教育基础理论与基础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艺术设计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