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
A、乐理、识谱笔试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四)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
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
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
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或主考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注:若2017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 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欢迎
咨询,欢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