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音乐学院自1988年开办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的发展思路。1992年和 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得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15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培养资格。
音乐学院下设“三系一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系以及作曲理论部、音乐研究所。现有音乐学硕士点1个(包含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作曲理论、视唱练耳、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小提琴、手风琴、阮、笛子、舞蹈等方向),艺术硕士点1个(声乐和钢琴两个方向);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教育三个本科专业。目前教职工87人,专任教师72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18人、讲师1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50%,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655人,硕士研究生98人,研究生课程班12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现有教师琴房和学生琴房各一栋,琴房总数达219间(拥有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2台,波士顿大三角钢琴2台,KAWAI三角钢琴 18台,YAMAHA、KAWAI等钢琴180台);高标准音乐厅使用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能容纳观众700余人;全新的教学观摩厅,能容纳观众 200余人;8间高规格的舞蹈排练厅;2间合唱指挥室;12间多媒体课室;2间数码钢琴课室、1间电子琴课室;3间计算机机房等。此外,还设有高配置的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各一间。
音乐学院拥有教学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目前已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音乐学院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校区音乐学院、香港教育学院开设了本科“2+2”联合培养项目,为有志到国外、境外深造的学生提供了一条便捷的留学途径。
二、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除广东省联考外,单考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附表如下:)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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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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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划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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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计划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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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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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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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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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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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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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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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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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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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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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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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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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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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办法
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60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单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