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初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理论笔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每生,复试费100元/每生。报名地点: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师范、非师范)、舞蹈专业考试大纲及科目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不按考试大纲要求选取曲目者,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种类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师范)
1、初试: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中外艺术歌曲选1首,中外民歌选1首,中外歌剧选曲选1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练习曲必考,其余考试现场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理论
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理论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非师范)
1、初试: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
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其中:中国民歌1首、中国艺术歌曲2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其中:外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艺术歌曲2首、西洋歌剧咏叹调1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必考,其余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理论
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Ⅱ.理论作曲类考生
①笔试A、乐理B、和声C、作曲。
②面试A、视唱练耳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1首、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1首等。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计算方式
A、音乐表演类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理论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B、理论作曲类总分100分,作曲占50%,和声占20%,作曲面试占15%,音乐基础理论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注:理论作曲类考生初、复试参加广州考点的考试。
(三)舞蹈学(师范)
1、初试
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需穿演出服)。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即兴舞蹈B、模仿C、舞蹈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