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通过文化单考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约束与监督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由学校监察处派专人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3952173)
2、学校确定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招生网:(http://zs.cueb.edu.cn)。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将该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对各招生学校的此类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附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游泳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