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的重点高校之一,由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和陕西省共建,教育部和中电集团共建,教育部和西安市共建,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7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或者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理科生,文科生仅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山东、河南、陕西八个省(市)。今年自主选拔合格考生规模计划在500人左右。
二、选拔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省级示范(重点)中学全年级排名前5%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者(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等方面)。
三、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邮寄材料:(1)申请表;(2)中学鉴定表(每个考生都需要填写,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下载);(3)不少于1500字的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考生手写;(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考生及所在中学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将上述材料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 字样)。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18时止。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四、初审、考核
1、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选拔初审合格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初审结果,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初审合格考生需于2017年2月中下旬来我校进行文化课考核(考核内容:理工类:数学、物理、英语;文史类:数学、语文、英语)及面试,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对于我校确定的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每所中学可以推荐一定数量的考生,免于资格初审,直接参加复试;推荐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的前20%可以免资格初审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具体人选由所在中学确定并公示。
4、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7年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