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85%+副科成绩5%+视唱练耳5%+乐理5%
注:副科成绩指副修声乐成绩或副修钢琴、器乐成绩。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综合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5%+视唱练耳5%+乐理5%
文考证发放原则
1.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2.考生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成绩(视唱40%,练耳60%,不可缺项)均须达到科目总分(100分)的50%以上。表演专业各方向主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器种第一名和声乐前三名)可降10分。
3.声乐表演和声乐教育考生综合成绩分男女生单独排队,分别发放合格证。
文化考试
我校将于2017年4月1日之前在校本科招生网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时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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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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