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奏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钢琴:a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乐曲一首;c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有关方面问题的提问。
2.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即兴演奏。
3.指定简谱视奏。要求进行二至三次的转调演奏,演奏须含伴奏织体。
三试(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无需参加乐理考试,视唱练耳成绩作参考。
视唱练耳部分
一、声乐、民乐、管乐、打击乐、贝司、竖琴、音乐学、音乐教育 (笔试、口试)
笔试
1.五音组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听记固定音高)。
2.音程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大、小、减三种和弦的原转位,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型、三连音、四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
5.旋律填空(听写在五线谱上)。
口试:
一个升降调内,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均可,唱名法不限)。
二、作曲、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笔试、口试)
笔试:
1.音阶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以及民族五声调式的音阶(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及调式名称)。
2.音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所有单音程(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大、小、增、减三和弦的原转位及大小七和弦的原转位、小小七和弦原转位(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四小节以内2/4、3/4、4/4拍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包括休止符)等的节奏组合。
5.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解决(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和弦功能及调式名称)。
6.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用五线谱记写、并写出调号及调式名称)。
口试:
视谱即唱:两个升降号以内,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乐理部分
一、除作曲以外的所有专业:五线谱记谱法、省略记号、常用音乐术语、音及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及调与调式(不涉及转调及调式中的音程、和弦移调部分)。
二、作曲专业: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 《基本乐理简明教程》 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 《基本乐理教程》 上海音乐出版社
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9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学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技能(一试成绩)10%+面试10%+音乐学基础知识50%+写作20%+视唱练耳5%+乐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