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专业方向的大提琴、低音提琴考生的报名考试环节归于弦乐专业方向,录取仍归于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方向。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乐器演奏等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音乐学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编辑、评论、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表演类专业:10000元;作曲及音乐学专业:8000元。
艺术类专业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酌情报考。
报考条件、时间地点、方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匀称(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的17~25岁的适龄考生(作曲专业年龄不限)。
2.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 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3.中专或高中毕业;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法
北京考点:在校考点参加初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7年1月10日至2月25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zb.muc.edu.cn),严格按照网站上《报名须知》的说明和要求,认真准确填报并提交信息。
完成网报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京外考点:须考生本人按时到各考点面报。初试合格者进京参加复试(二、三试)。
音乐学(音乐学)、作曲专业不在京外考点举行初试。
现场确认或面报时需认真核对(填写)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复印件及照片由学校留存):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号码),临时身份证无效。
2.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高考报名发放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头像彩色照片四张。
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的确认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对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