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2年本科生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推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将继续招收本科生文艺特长生。
一、招收特长项目和招生人数
招生项目
|
招生人数
|
6 人
|
|
8-16 人
|
|
8-14 人
|
|
8-14 人
|
|
合计:
|
50 人 左右
|
备注: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报考条件
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全国各地应届高中毕业生。
1.西洋管弦乐类、民乐类考生要求专业水平达到业余8级以上,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2.声乐类、舞蹈类考生要求所报专项接收过专业训练,并获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有大型舞台演出经验。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的考生,请于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15日,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http://zsb.xmu.edu.cn/ystcs)“普高招生”频道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2012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2.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2011年12月18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形成的《厦门大学2012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在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高中阶段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④专业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3.初审:我校从学校艺术团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我校将在12月25日之前确定初审合格合格准予参加测试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报考费:120元。网上支付方式缴交,具体缴交办法将在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上公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