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详见云南省2017年4至5月的《招生报》(计划版)。
2、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普通应届考生、社会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三校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文化考试。
3、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今年凡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含统考及非统考)的考生,均须先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为:
(一)普通高考报名
按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非统考、统考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
1.非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至1月6日
2.非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月7日至1月11日
3.统考专业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2日至1月13日
4.统考专业考试时间: 2017年1月15日至1月19日
(三)省外艺术院校在昆设点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至1月23日
2.考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1月24日
三、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学(师范类)及表演艺术(音乐表演)高职专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300分
1. 音乐基础笔试——(听音记谱80分,音乐基础理论20分,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键盘及其它乐器演奏——(自选曲目1首,要求演奏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二)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及电脑艺术设计高职专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300分。
1. 素描——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速写——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准确。任选铅笔、碳笔、钢笔、圆珠笔等工具表现。(半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四、非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总分300分。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60分,乐理4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和声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3. 音乐创作笔试——《歌曲写作》(要求附钢琴伴奏谱)或《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 器乐演奏、视唱——器乐以键盘为主,亦可演奏其它乐器(其中器乐演奏20分,视唱20分,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二)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总分200分。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80分,音乐基础理论2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论文写作及音乐艺术常识——其中论文写作50分,音乐艺术常识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三)音乐表演(演唱)本科,总分300分,实行初试和复试。
初试考试科目: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80分,音乐基础理论2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