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于2017年3月20-30日期间自行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打印,我校不再统一组织邮寄)。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黑龙江省考生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黑招考办普招【2010】18号文件执行),必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431-85099901 0431-84536270
美术学院: 0431-84536535
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
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
东北师范大学网址:http://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