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山东省招生简章
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2人,本科生762 人,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下设声乐、钢琴、器乐、音乐学4个系室,设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及音乐表演艺术3个研究所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有现代化的音乐厅、多媒体教室、舞蹈房、排练厅、电钢琴室、MIDI 实验室、录音棚、计算机房等,琴房400余间。现有教职工54人,其中高级职称20人,另有兼职教授 8 人,外籍教师2人。学院连续三次荣获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团体第二名,并获32个单项奖。有省级大学生艺术团4个(民乐团、管乐团、合唱团、舞蹈团),还有流行乐团、弦乐团和管弦乐团等多个艺术实践团体,曾获全国高校合唱比赛一等奖,中央电视台春晚节目联播一、二等奖6项,江苏省大学生艺术节舞蹈及器乐合奏特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8项。艺术实践教学形成本学院专业教学亮点。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全面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着重传授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生能在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胜任音乐教育与研究工作,或从事艺术管理、专业演出、音乐制作、音乐创作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面向山东招收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生40 名。
学制四年,学费为 6800 元 /生·年。
三、招收对象及条件
1.山东省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2.符合山东省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报名条件以及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四、报名考试办法
1. 考点设置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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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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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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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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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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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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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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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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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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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8271777
0536-827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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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生报名时须持山东省2017年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
3. 考试科目
①音乐素质:视唱。
②主试科目:声乐、器乐和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准备1-2个作品,考试时表演其中一个。
③加试科目:以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可以不加试其他科目;以器乐或舞蹈为主项的考生,则必须加试声乐。
4. 收取报名考试费220元(初试、复试等一次进行)。
五、文化考试与录取
凡考试合格者均发徐州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还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及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试合格证在3月30日以前按考生提供的地址寄发。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