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艺术
管理专业方向考生的
文化课高考成绩需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并获得“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 生,视同取得艺术
管理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仅限第二专业志愿)。在考生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 (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招生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次
录取;在文化课总分相同的 情况下,按
语文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
英语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再相同,则参照其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⑷钢琴调律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①钢琴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三升三降调号以内(含三升三降)、四个八度〕;练习曲1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程度);乐曲2首(其中1首为
技巧性乐曲);②听写(A类)。
专业基础(A类):视唱;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钢琴演奏60%、听写40%)+专业基础10%(视唱50%、乐理50%)。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多声部写作);基础和声;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如选择钢琴必须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 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独奏作品1首)、民歌(或
戏曲、说唱)演唱等综合
素质考察〕。
专业基础(A类):视唱(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5%〔主科45%(作曲Ⅰ40%、作曲Ⅱ60%)+基础和声20%+乐器演奏15%+综合素质20%〕+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⑵视唱练耳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视唱Ⅰ;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听写;面试〔钢琴演奏(必须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视唱Ⅱ、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等综合素质考察〕。
专业基础:乐理(A类);基础和声。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0%〔主科60%(视唱Ⅰ40%、视唱Ⅱ20%、听写40%)+作曲Ⅰ15%+钢琴演奏20%+综合素质5%〕+专业基础20%(乐理60%、基础和声40%)。
3、录音艺术
⑴音乐音响导演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多声部写作);基础和声;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 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独奏作品1首)、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等综合素质考察〕。
专业基础(A类):视唱(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5%〔主科45%(作曲Ⅰ40%、作曲Ⅱ60%)+基础和声20%+乐器演奏15%+综合素质20%〕+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⑵音乐编缉与制作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根据提供的歌词,写作歌曲1首;和声编配;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独奏作品);演唱歌曲2首(其中须有民歌或戏曲唱段1首)〕。
专业基础(A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5%(歌曲写作35%、和声编配35%、乐器演奏20%、演唱10%)+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4、音乐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