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键盘乐器演奏中的钢琴演奏与钢琴艺术指导方向初试、复试均同考场考试,考试内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单报按一个专业方向收费,兼报按两个专业方向收费。
⑥各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视唱、听写、
乐理)科目分别按A、B、C三个类别进行考试:
参加A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方向仅指《乐理》科目)、指挥、钢琴调律、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参加B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演唱(美声和民族声乐)、中国乐器(含民族打击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
参加C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考试日程安排”栏目中另行公布。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六、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
1、音乐学
⑴音乐教育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声乐演唱:不同风格声乐
作品2首〔考生自备仅存有本场考试曲目的钢琴伴奏CD光碟一张,不另配(带)伴奏〕;
②钢琴演奏:自然大调、和声小调音阶、琶音 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练习曲1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程度),乐曲1首(含音乐会练习曲);
③
朗诵短文(诗)1篇(首);④加试舞蹈或其它1项乐器〔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每5分增加0.1分计入百分制的专业结构
成绩。“加试”为考生自愿参加的考试科目,是否加试由考生自主选择〕。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和演奏全部或演唱和演奏部分。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声乐40%+钢琴40%+朗诵5%+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⑵音乐学理论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
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经全国中
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②音乐文论
写作:听音乐
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③
面试: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唱(作品风格不限);回答
问题(内容限于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中外音乐基础知识30%+音乐文论写作30%+面试30%(演唱10%、乐器演奏10%、回答问题1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⑶艺术管理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②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
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
③面试:表演能力测试〔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唱(作品风格不限)、舞蹈、朗诵四项中任选两项(如兼报音乐学理论方向,则演奏和演唱必考)〕;回答问 题(内容限于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中外音乐基础知识30%+听音乐写作文30%+面试30%(表演能力测试20%、回答问题1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