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于个别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经专家认定确有培养潜力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录取标准。
八、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
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30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3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另行通知
4、网上缴费时间:初审通过后即可缴费
5、“AAA测试”时间:2017年2月19日
6、网上查询复试资格时间:另行通知
7、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13406251543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注: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因省而异。如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我校在招生网发布的新信息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