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省招考委印发的《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精神,为加强对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同时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负担,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编导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卷计分。凡报考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表演、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7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1.文考报名
凡愿报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时间段、登录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考生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后,必须于2016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现场数码照相登记,并对基础信息进行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考生基础信息的客观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专业报名考试
(1)表演类专业(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时装表演、戏曲表演):2017年3月15日至3月16日上午报名,逾期不再补报。3月17日下午公布舞蹈、时装表演、戏曲表演专业分组名单和考试时间安排。3月18日至3月22日进行专业考试。
(2)编导类专业:2017年3月15日至3月16日上午报名,逾期不再补报。3月18日至3月22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3月19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3月19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笔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考点公布的为准。
(3)报名考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成都磨子桥)。
四、报名手续及办法
1.文考报名手续及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族别、年龄等以《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个人信息。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核实,并确认基础信息无误后,由县(市、区) 招办组织专人用电子数码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基础信息一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县(市、区)招办签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不能代为确认,过时不再补办。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四川大学专业考点报名,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凡未携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上一致。
五、专业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凡不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