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校考由相关
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2、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考生须按照有关统考专业类型规定的时间准时到统考
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
材料和考试工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统考考点的有关规定,按时赴考。
3.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考试信息?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
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江苏考点和
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我省规定和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
简章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5.我省设立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有哪些?
答:2018年我省共设8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分别为:南京师范
大学(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江苏教育学院(地址:南京市
北京西路77号);南京晓庄学院(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徐州师范大学(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866号);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淮安市教育考试院(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31号)
6.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
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①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及
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考生,可在相关院校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②31所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其
艺术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也可单独组织校考;如院校需要组织
艺术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③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方可组织校考。考生一定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省统考考试成绩?
答:2018年1月2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考生同时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查询。
8.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考试成绩?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18年4月10日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6月1日后,我院不再接受校考院校补报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9.对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缺考或未报考的考生,不能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也不得视为D级。
10.对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方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相关高校志愿。
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缺考或未报考的考生,不能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也不得视为D级。
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须符合院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