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音鼓:滚奏技巧(由ppp渐强到fff再渐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种音符、休止符);练习曲2首;
自选乐器演奏(在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国大鼓、套鼓中任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视奏(军鼓和马林巴乐曲)。
以上各方向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演奏95%、视奏5%)+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⑸
键盘乐器演奏方向
①钢琴演奏和钢琴艺术指导
初试:技巧性练习曲1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复试:复调作品(前奏曲与赋格)1首;技巧性练习曲2首(其中1首须选自肖邦练习曲);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乐曲1首(中外不限)。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全部或演唱部分。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②手风琴演奏
初试:练习曲或快速技巧性乐曲1首;乐曲1首。
复试: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一套(调性不限);技巧性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不同风格乐曲2首(中外不限)。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③电子管风琴演奏
初试:练习曲(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及以上程度)或快速技巧性乐曲1首;中型乐曲1首。
复试: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以上)1首;快速技巧性乐曲和练习曲各1首(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程度);中型乐曲1首。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⑹通俗声乐演唱与
编导,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①演唱不同风格歌曲4首(唱法不限,其中须有一首通俗歌曲或音乐剧选段);②表演才能展示(1、舞蹈;2、乐器演奏或弹唱)。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考试一律采用播放CD碟片伴奏。考生须自备仅含本人考试曲目的CD伴奏碟片(不得制成盒带,不得带伴奏人员)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演唱90%、表演才能展示1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⑺钢琴演奏与编导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①技巧性练习曲2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及以上程度);②不同风格乐曲3首。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⑻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电子小提琴、电大提琴、电
吉他、电贝司、电声键盘、爵士鼓、古典
吉他、
萨克斯),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电小提琴、电大提琴、电吉他、电贝司、电声键盘
专业: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三升三降调号以内);快速或技巧性练习曲1首;不同风格乐曲3首;即兴创编与演奏。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