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内容及录取原则,供拟报考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播音主持专业的考生参考。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等11大学科门类。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分为有:湖南、湖北、山西、河南、安徽、山东、四川、河北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
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
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四、录取原则
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
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
高考文化分*4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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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
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