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本专科招生简章发布,其中,戏文、导演、表演、播音主持、美术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本科录取原则:
公共事业
管理(影视
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按
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
编导、演出
制作)专业、戏剧影视
美术设计(舞台
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
服装)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原则:
所有高职(专科)层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
语文、
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
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
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
根据
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影视
表演专业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影视
表演专业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艺术设计类(舞台技术)专业、
人物形象设计(舞台化装技术、舞台服装技术)专业: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分省按省统考成绩录取。同等条件下,取得我院舞台
美术系2018年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优先录取。
电视制片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分省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