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律到我校指定考点现场报名。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在省(市)发放的《山东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填写报名表格,并缴纳报名费105元。
3、考生证件及报名表格通过我校审核合格后,发放《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
4、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全天(8:00至17:00)
2017年2月22日上午(8:00至12:00)
5、报名地点:济微路106号,济南大学西校区第十教学楼
6、考试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月25日上午
四、专业测试及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由本校组织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我校核发的《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三证齐全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考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4、键盘、器乐表演及声乐表演类主项考试曲目均为自选,中外不限;音乐学理论考试主副项不得重复;每个考生最多可报3个专业方向。
5、听写、乐理笔试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答题纸,考生需自带2B铅笔、橡皮及签字笔。论文写作考试,考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
6、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核后于4月上旬发放《济南大学 2017年音乐学专业测试合格证》,同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通过济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成绩在合格线以下者,不再另行通知。
7、考生于5月10日前持我校所发《济南大学2017年音乐学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五、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
1、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主项(60%)+视奏(5%)+副项(5%)+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2、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主项(60%)+副项(10%)+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3、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论文(30%)+主项(30%)+副项(10%)+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音乐学专业(器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由省招办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根据考生结构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依次排序,由省招办按结构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106号,济南大学(西校区)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022
交通路线:9路(支线)、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K94路公交车,102、104电车到济南大学站
联系电话:(0531)82765901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