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成绩合格;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邮政编码:050016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9134,80786666
传真:0311-8626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