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层次:本科
二、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2008年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艺术类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等领域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以及各类活动主持、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学生将在系统学习中国语言文学、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接受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专项活动主持艺术、电视摄像、数字编辑技术等。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四、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主持专业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2017年计划招生35人,其中河北省30人,辽宁省5人,具体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3、体健貌端、形象气质好。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六、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成绩合格;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