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并且成绩合格;浙江、福建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邮政编码:050016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9134,80786666
传真:0311-8626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