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且不承认考生在其他学校取得的加试成绩。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吉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四、录取原则
1、按专业清原则,根据吉林省招生办制定的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专业缺额,学校将在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等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学校只招收全国统考外语科目是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
4、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和单科成绩限制。
5、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即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吉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文件规定执行。2016年我校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为6800元/生·年。2017年以吉林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邮编:130118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32980,84533451(传真)
网址:http://202.198.0.22/zhaosheng/index.asp
E-mail:jlauz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