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在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吉林师范大学
二、办学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类型: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批准均可报名,文理兼招。
五、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及取合格数的比例
吉林师范大学,全部招收本科专业。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非师范类)、绘画(非师范类)、动画(非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非师范类)、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美术类所有专业招生50人左右,音乐类所有专业招生40人左右,广播电视编导招生20人左右。
根据报名情况,学校会酌情调整招生计划,最后取合格数为计划数的4倍。
六、学费标准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5940元/年;音乐类专业682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专业6820元/年,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的15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八、报名手续
考生须按指定考点报考,报考时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7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报考美术类专业考试时不分专业,报考音乐类专业考试时可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九、考试科目及分数
(一)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
素描(头像默写150分钟)(限用黑铅笔或炭笔)(200分)
色彩(静物默写150分钟)(水彩、水粉不限)(200分)。
(二)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学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
声乐(100分)
器乐(100分)。
要求:声乐、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应试。
2.音乐表演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
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100分)。
要求:加试器乐的考生,加试的乐器仅限于以下12种:钢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圆号、长号、二胡、琵琶、古筝和扬琴,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考生需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应试。
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则视唱、练耳科目只考一次即可。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命题故事创作与影视作品分析)(150分);特长展示(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也可无伴奏表演,时间 3分钟以内)(50分);朗读与即兴评述(按照试题进行朗读,根据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间3分钟以内)(100分)。
十、报名考试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