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音乐类专业考试如果一天考不完,则顺延一天。
六、录取规则
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各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前50%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排序录取,剩余50%招生计划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七、联系方式
我校招生办电话:0738-83253778325322(传真)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
邮编:417000
我校网址:www.hnrku.net.cn
招办邮箱:hnrku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