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了解和初步掌握数字媒体艺术领域的新动向和新技术;
(7)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
问题,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
3、主干课程
艺术设计概论、
素描基础、数字色彩艺术、计算机图形学、设计美学、美术设计与创意、
摄影与
摄像、网页设计与制作、流媒体技术、数字音视频处理原理与技术、计算机动画原理与设计、网络游戏、影视艺术导论、视频特技与非线性编辑、数字媒体
后期制作、数字媒体新技术与艺术欣赏。
4、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文学学士学位。
(三)文化产业管理
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文化产业管理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人文素养、专业技术和文化
项目运作能力,能在文化事业单位、旅游部门、大型企业、新闻媒介、广告公司、信息
咨询行业从事文化产业管理以及文化市场开发等工作,或者在相应的教学、科研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专业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文化产业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地运用文化产业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社会实践工作,掌握我国有关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成为复合型高素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或文化市场开发的人力资源。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文化产业管理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了解文化科学、管理科学、艺术科学等现代科学的理论和基本知识;
(3)熟悉我国有关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
(4)了解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国外本专业的发展动态。
(5)具有较强的
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创业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3、主干课程
文化产业概论、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中国文化史、中外文学史、中外艺术史、管理学概论、文化政策法规、文化资源学、美术基础、图书与传媒出版业、广告学、旅游产业导论、艺术批评与鉴赏等。
4、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文学士学位。
(四)音乐学
1、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
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
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
表演、
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下设两个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方向:培养掌握一定的
声乐、
钢琴、
器乐、
舞蹈等
音乐表演技能,具备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文艺演出、
节目编导、音乐
活动等工作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
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
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音乐
经纪人方向:培养具备音乐学、传播学、音乐营销、音乐
经纪人实务、音乐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能在音乐文化传媒领域从事艺人包装、艺人经纪工作;在音乐演出、音像制作、音乐出版、艺术品
交流以及广播、
电影、
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领域,从事音乐项目策划、音乐监制、音乐版权经纪、音乐制片、音乐艺术传播与管理方面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专业培养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远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修养;热爱艺术事业,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声乐
演唱、器乐演奏、舞蹈等专业艺术表演能力;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具有从事
音乐教育和音乐创作、表演、编辑、研究、组织经营等工作能力。
(3)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艺术教育、管理能力,能够担任演出和一般音乐活动指导工作。
(4)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掌握至少一门外语,能初步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5)具有健全的体魄、健康的审美情趣、宽阔的文化艺术视野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
体育锻炼、劳动、卫生习惯,达到
大学体育、卫生合格标准。